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公益之声公益正文

原创 问法网评郭麒麟自曝曾遭大叔猥亵,男童的性权利也需要被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8-06 17:02:20 来源:自媒体 作者:问法网

原标题:问法网评郭麒麟自曝曾遭大叔猥亵,男童的性权利也需要被保护!

问法网小编获悉,2019年8月5日,郭德纲儿子相声演员郭麒麟在节目中自曝小时候承受过一次陌生男子的“伪性侵”。 当时才7岁的郭麒麟跟着家人去到了一家快餐店,家人在点餐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去上厕所。十几年过去了他仍然记得厕所内有两个小便池,推开隔间门后是一个马桶。而且也清楚描述了当时的陌生男子,大约40岁左右,戴着摩托头盔,穿着皮衣皮裤,膝盖上还绑有护膝,就连这种小细节都记忆犹新,可见这件事情令他印象深刻。

问法网律师认为,在中华文化的传统文化中,一直提倡保护的是女性的“贞洁”。据《每日邮报》7月16日报道,去年8月,在新西兰基督城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对父母报警称,自己年幼的儿子在泳池更衣室里被一位陌生的中国老大爷堂而皇之地摸了“小弟弟”。 而法官同意这是一个“文化错误(cultural mistake)”,并认为这种行为在中国是可以接受的,定罪会“对他(大爷)的自尊产生重大影响”。这充分说明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男性的性权利会被弱化!

传统文化对男女在性要求的不同也会深刻的体现在法律中。在传统观念中,女性的贞洁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值得法律去保护;而男性的性权利就没有必要去保护。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一开始只是妇女,通过法律规定才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改为他人(也就是包括男女)。虽然男童和女童在强制猥亵罪中适应同一处罚标准,但是有奸淫幼女罪,没有强奸幼男罪。在被“鸡奸”时,男童只能通过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来保护自己。在刑法上对男童与女童的性权利区别保护不利于改变传统文化中对男女性权利歧视的观念。问法网律师认为,社会各界不仅需要保护女童的性权利,更应该重视保护男童的性权利!

责任编辑: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