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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回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19 13:26:53 来源:新浪公益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2020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 “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的关键之年。回顾这一年,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切实保护儿童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于我国儿童保护的实际,借鉴以往法律中的有效经验,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及儿童自主权原则作为儿童保护的基本理念及基本原则,守护了儿童从孕育到成年的各个阶段,进一步加强了对儿童发展权、受保护权、尤其是参与权的保护,这将开辟我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新时代。

  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之一,儿童由于自身的成熟度和能力发展等原因在社会环境中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为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2020年5月29日,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了报告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未报告的法律后果以及接受报告后的处理。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共同解决,强制报告制度的推出,形成了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儿童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将于2021年6月1日生效。作为我国未成年人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与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系统,确立了民政部门作为我国儿童保护的主责机构,破解了此前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解决了此前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为建立自上而下的未成年人保护专责体系提供了依据,标志着我国进入全面保护、国家保护和国家儿童福利为主的新阶段。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是守护当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根据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吸纳了近年来各地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先进理念、实践成果及各方面意见建议,着力回应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等新情况、新特点,为解决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基层儿童工作者特别是村(居)儿童主任工作在村(居)一线,走村访户,直接服务家庭和儿童,最懂乡情,最接地气,是儿童关爱服务能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2020年“六·一”儿童节期间,民政部启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拟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旨在培训和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据记者了解,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是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的核心措施,自2010年在基层试点运行,后逐渐推广到全国。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4.8万名,在村(居)一级配备儿童主任66.3万名,实现村(居)一级基本覆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基本建成,成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拓宽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渠道,更加方便快捷有效地加强儿童救助保护,更好保障儿童群体权益,2020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确定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5个省(区)和14个市为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并设置统一热线号码为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由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支持和配合,建设“一站式”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综合平台,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问题。设立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各类特殊困境儿童群体权益的重要举措,打破了不同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的行政壁垒,极大提升干预、联动效率,更及时有效地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们提供贴心服务。

  2020年,我国胜利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消除儿童和家庭绝对贫困,基本实现全国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而对于身体残疾的孩子,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未来还要融入社会成长。为了让残疾儿童和每一个学龄儿童一起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20年6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作出部署。将为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健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关爱”的儿童福利工作新格局中,社会组织的力量也不可或缺,对于许多社会组织而言,儿童救助保护也是各级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业务板块。作为中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之一的中华慈善总会,202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为了明天——关爱儿童”项目,以在学校或社区新建、改建“关爱儿童之家”为载体,通过组织社会捐赠、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与各地、各级慈善会共建合作平台,并联合企业、机构和爱心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帮助解决所在地区留守儿童问题。据记者了解,自该项目2015年启动以来,共募集款项近1200万元,建立“关爱儿童之家”50个。同时,还积极携手各地慈善会,共募集款项近8000万元,在全国19个省市建立了1000余个“关爱儿童之家”,受益儿童达20余万人。(此段尚需联系总会确定最新数据)

  同时,2020年各地政府部门也加大了购买关爱保护儿童服务项目的力度,通过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凝聚关爱新合力,拓宽关爱新途径,构建关爱新格局,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回首过去,是为了更美好的将来。随着2020年的脚步渐行渐远,新的征程又扬帆起航,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起始之年,儿童福利事业将迎来更大机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更多政策陆续推出和落实,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将进入全面、现代、普惠和以家庭福利为基础的新时代。

原标题:2020年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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